广东广州市萝岗区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24 点击量:50191次 分享至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3名,往届毕业生2名。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一)现场监测岗3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环保及化学相关专业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爱国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含本数,下同,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的)以下。
(二)实验分析岗2名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环保及化学相关专业的往届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爱国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须具有2年以上(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时间截止至2008年10月30日)环境监测或实验分析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1973年10月30日后出生的)以下。
二、联系方式及报名时间
联 系 人: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广州开发区
管委会大楼西座432A室
邮政编码:510730
电子邮箱:hjgetdd@163.com
传真号码:020-82111808
请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getdd.gov.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 ),下载《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职员招聘考生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以上邮箱,连同本人基本情况资料(含本人简历、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邮寄至广州开发区环保局。资格审核后,考试名单在管委会网站公布。报名时间截至到9月3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