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花都区2009年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9-08-14 点击量:48784次 分享至
根据《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穗出租屋办[2005]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出租屋管理员配备标准的通知》(穗出租屋办〔2007〕14号)、《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花办发〔2008〕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出租屋管理员队伍,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定于今年8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镇(街)出租屋管理员,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职位与人数
广州市花都区2009年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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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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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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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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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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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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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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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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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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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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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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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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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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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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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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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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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
2、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含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1.55米)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4、具有花都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09年7月1日)。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区户籍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待业青年。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人才市场(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咨询电话:020-36812878。
3、报名要求及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填写《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1份,交近期红底免冠小1寸照片2张。现有工作单位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经初审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6:00前在花都区人事局网(http://rsj.huadu.gov.cn)、花都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huadu.gov.cn/Jjhd/Zxxx/Czwgl/GZdt)向社会公布。
(二)发放准考证
时间:2009年8月25日,地点:广州市花都人才市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电脑操作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电脑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按1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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