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决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
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质
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
2010年2月22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时间
现场报名地点(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
583号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五楼510B室
咨询电话:
0755-84622495,手机:13682523936联系人:潘瑞锋
现场报名地点(二):深圳市上梅林梅坳七路
8号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行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55-33338929,联系人:梁鸿
时间:
2010年3月12日—2010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邮寄报名:电子邮箱:
pscjjhbk@126.com。截止日期
2010年3月27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寄报名以邮戳为准),咨询电话:0755-84622495,手机:13682523936联系人:潘瑞锋。
报名人员应留下即时通讯方式(通讯方式无法使用者,后果自负)。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本;(4)毕业证书(附文凭验证证明)2010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资格证书;(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7)计划生育证明;(8)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1)到(8)项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和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组织。应聘者接到面试通知后,须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
面试结束后,经综合评定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深圳市监测中心站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由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理聘用手续。
首次聘用合同的聘用时间为
1年,试用期2个月,如有试用不合格者,则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及坪山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1、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