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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0-03-23  点击量:49840次  分享至

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启事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华南师范大学选录201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招聘职位

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美术 体育 音乐 (舞蹈、钢琴) 历史 小计 (人)
高中 1 1     1     3
初中 2   1 1   2 1 7
小学     1 1       2
合计 3 1 2 2 1 2 1 12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学生)。 2.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0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除外)。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思想政治素质高,无违纪违规情况。 5.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学位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应于2010年4月5日前将以下资料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518107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东周小学二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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