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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6  点击量:50925次  分享至

为补充工作人员,光明新区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一批辅助管理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辅助管理雇员12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深圳户籍社会人员(在光明新区及所属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1周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岗者,不受户籍限制,需出具用人单位证明)。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 年龄:18-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注: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专栏查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09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在光明新区管委会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9月 5日10:00 到2008年 9 月11 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查询。报名成功后,请于2008年 9月18日10:00 后登录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

(二)笔试时间

  2008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承办。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08年9月25日16:00后公布,在光明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候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原件供审查人员审查,留复印件。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非深圳户籍人员不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归国留学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归国留学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雇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雇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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