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民政局事业单位200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3 点击量:53724次 分享至
广东广州市民政局事业单位200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市人事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现将我局事业单位200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职位表》)。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大厅(广州市西湖路99号1楼,广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对面)。
(三)报名时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缴纳报名费:符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50元。
(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应聘管理、专技人员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考试,应聘工勤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范围。委托专业机构命题、考试和阅卷。招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民政理论与实务、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1月8日在广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公布。
4、笔试、面试办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非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是原件。
在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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