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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下属区电视新闻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3  点击量:51581次  分享至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委宣传部下属区电视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我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区电视新闻中心编辑兼播音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社会人员,要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6、普通话、粤语标准流利;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09年12月2日在广州荔湾网www.l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09年12月3日9:00—11:30,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芳村大道西2号5楼)。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业知识考试 1、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荔湾区委宣传部(芳村大道西2号5楼) 专业知识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2009年12月4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荔湾区委宣传部(芳村大道西2号5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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