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学英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2 点击量:50452次 分享至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学英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英语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区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公开招聘中学英语教师。
一、荔湾教育简介
荔湾旧称西关,历史文化悠久,商业贸易发达,教育事业源远流长,是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广州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先进区。目前辖区内有39所普通中学、56所小学、90所幼儿园,全区在读中小学生9万多人,在读幼儿约1.8万人。近年来,荔湾区教育系统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强区”战略,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施“品牌学校”、“品牌学科”、“品牌教师”工程(简称“三品工程”),有效推动了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市前列。
登陆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以及各学校网站可了解荔湾教育详细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我区中学英语教师,为荔湾教育作出贡献。
二、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中学英语教师共4名。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市)的在职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0年3月12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查询电话:020-81932982。
(二)报名
1.时间:2010年3月29-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多宝路58号)。
3.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须递交的资料:
①大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及其复印件;
(3)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期间不能使用不同的身份证;
(4)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4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胜任中学英语教学所需具备的英语专业方面的知识。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月14日在广州荔湾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包括实际操作测试和结构化测评。
(1)实际操作测试
①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实际操作测试采取说课形式,每位考生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折算后相加达到42分以上(含42分)的,才能进入结构化测评。
③4月23日在广州荔湾网公布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以及进入结构化测评人员名单,查询电话:020-81932982。
(2)结构化测评
①结构化测评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每位考生结构化测评时间均为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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