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规划分局特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特聘人员从事工作范围
从事城市规划和管理及相关专业的工作。
二、特聘人员数量
特聘
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特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特聘人员职责与义务;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从事相关工作,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优先,并不少于
3年的相应实际工作经验;
(四)年龄
45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特别需要的紧缺人才,经区政府审定,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等条件。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8月14日至9月12日。
2、报名要求:
(
1)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要求中的个人资料复印件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规划分局(荔湾区西华路
64号),邮编:510170。
(二)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择优选出
8名符合条件人员另行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五、特聘人员管理
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正式聘用,不占机关事业编制。
报名咨询电话:
020-81031599
附件: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荔湾区分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