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3 点击量:48387次 分享至
广东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市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要求和政府人事部门下达的招聘计划,我会定于2009年12月—2010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单位 |
拟招聘 的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备注 | ||
基本条件 | 附加条件 | ||||||
广 州 市 青 少 年 科 技 中 心 |
科 学 技 术 普 及 与 传 播 |
物 理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有教学或组织科普活动经验者、有工作成绩者优先。 |
||
科 学 技 术 普 及 与 传 播 |
体 育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有教学或组织青少年科普活动经验者、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文 秘 |
中 文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者、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青少 年 科 学 技 术 普 及 与 传 播 |
艺术设计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有组织青少年科普活动经验者、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广州 市 科 学 技 术 中 心 |
办 公 室 文 秘 |
文科类专业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强烈的敬业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 5.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科普 展 览 部 项 目 负 责 人 |
专业不限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多媒体软件操作,能配合科技教学课本设计教学课程;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 5.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可从事科普展览设计、活动策划等工作者、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科普研发员 | 理工专业或相关专业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责任心,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较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 3.熟悉办公软件、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互联网的应用; 4.年龄3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口; 5.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
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 |
项目 主 管 |
理工科、企业管理 | 1 | 《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策划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4.具有承担过项目负责人或企业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 6.有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成绩者优先。 |
此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