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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赴省外高等院校]

发布时间:2008-10-29  点击量:49169次  分享至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首批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直属于广州市教育局。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构建了以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为龙头,以汽车制造与维修、城市燃气工程、数控技术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和计算机软件等专业为骨干、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体系,每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2005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现代化示范性中职学校” 试点学校,同年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因教育教学需要,经广州市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汽车专业教师 8 交通运输、车辆工程及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机械专业教师 5 机制、模具、机电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燃气专业教师 1 建筑环境与设备、供热通风与空调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物流专业教师 1 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愿意从事教育事业,愿意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贡献力量的应届毕业生。
合计 15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研究生;     2、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3、已婚人员需符合穗府〔2003〕72号文件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如下表:
时间 地点
11月1日 长春(吉林大学)
11月3日 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
11月4日 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
11月8日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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