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26 点击量:51827次 分享至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成立于1997年,是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本中心现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年度下达的招聘计划,现将本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拟报考职位的相应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招聘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处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核后填写报名表。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德政北路吉庆西5号二楼,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内。
(三)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7 日(星期二)至11月28 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个人简历一式一份;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信。
3.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6.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其他资质证书、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7年12 月4日(星期 二)上午9∶00—11∶30时。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考生进入考场及参加考试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二)。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在广州市环保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应聘者。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反应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