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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不占编制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协管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10-08  点击量:50506次  分享至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定于2008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合同制管理的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协管员。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成员:胡圣祯、李标、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环保局、区人事局、区监察局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工作。   三、招聘职位与人数     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协管员5名。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环境保护工作;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环境保护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环保部门从事环保工作;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高和年龄要求:男身高在1.65米以上、女身高在1.55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广州市户口;     6、身体健康。   五、主要职责     主要协助区环保局和环境监测站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的相关工作。   六、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员额,实行一年一聘的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可续聘,续聘者不再有试用期。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9日—10月1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人才市场(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咨询电话:020-36912212。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环保部门从事环保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08年10月15日下午5点前在花都区人事局网(http://rsj.huadu.gov.cn)、花都区环境保护局网(www.huadu.gov.cn/hdzwgk/hbj/)和广州市花都人才市场向社会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8年10月16,广州市花都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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