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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业导报》采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2  点击量:49327次  分享至

《创业导报》由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委宣传部主办,现公开招聘1名采编人员(事业编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中文或新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4、具有新闻采编专业资格,有省会城市及以上媒体从业经历,5年以上媒体从业经验;   5.35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9月1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9月28日中午12时截止(邮寄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特快专递或发送《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业导报〉招聘报名表》到cydb@getdd.gov.cn两种方式报名。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0—82118125   传真:020—82111783邮编:510730   通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D座138室《创业导报》社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凡成功报名,并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以备审核:   (1)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2)提供本人新闻作品或文字作品原件(3—5篇);   (3)本人近期小一寸相片2张;   (4)本人简历1份;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0月17日(星期六),面试时间另行安排,具体以电话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依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将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四)考察   报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区委宣传部和《创业导报》社组织进行考察。   (五)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基本准入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可同时办理入户。   三、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需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所录用人员按我区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业导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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