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15 点击量:39537次 分享至
2009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经州编委会议研究同意,2009年州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政治学2名,经济学2名,法学1名)。根据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服务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后出生)。 6、已婚人员应聘的,应符合不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则; 7、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①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中员; ②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原兴义市委党校坪东办毛栗寨水库旁) 3、联系电话:0859-311339113985954532(曾老师)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试 面试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应聘资格: 1、2007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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